計畫原則與構想

桃園航空城產業專用區

提供具備區域發展的各項公共服務設施,讓航空城內部形成一個城市的規模,引入智慧產業,成為智慧城市的示範場域

土地使用分區類別 建蔽率 容積率 總面積
第三種產業專用區(第一期徵收範圍) 70% 280% 95.25公頃
第三種產業專用區(第二期徵收範圍) 70% 280% 133.97公頃
第四種產業專用區(第一期徵收範圍) 70% 320% 191.7公頃